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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职工心理健康服务技能(第一期)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0

各有关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及《全国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方案》要求,提升基层工会心理服务能力和质量,进一步助推我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区职工心理健康服务技能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区职工“心晴驿站”、心理健康服务点的职工心理健康师,有志于职工心理服务工作的精防医生、职工心理服务志愿者。

二、培训目标

通过系统的课程学习,帮助参与培训的心理健康师、精防医生和志愿者掌握以下技能:

(一)熟悉心理健康与精神卫生相关的基础知识,常见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主要表现特征,生活应激与压力管理的相关基础知识等。

(二)掌握一定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科普宣教能力,掌握基本的宣教方式方法,帮助职工获取专业精神心理服务资源。

(三)能够初步运用一般的人际沟通技巧和基本的心理干预方法,为具有常见精神心理问题的职工提供必要的心理支持,协助其解决日常问题;在危机事件中协助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专业人员开展应激管理和心理支持。

三、培训时间

2021年7月22日、7月29日、8月5日共三天时间。7月22日上午8:30报到,9:00正式开始。具体安排详见《临安区心理健康服务技能(第一期)培训班培训安排》(附件2)。

四、培训地点

临安青荷酒店二楼碧海厅(锦南街道九州街100号,中共临安区委党校内)。

五、培训相关要求

(一)心理健康服务培训是提高职工心理健康服务人员、职工自身能力和素质,做好职工心理关爱服务的有效途径,是工会维护劳动关系和谐、促进职工队伍稳定的必要举措。各级工会要充分认识做好职工心理健康服务的重要意义。

(二)此次培训费用由区总工会、区社会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全额承担。请相关参训人员提前安排好工作,确保全程参加。

(三)培训结束后将组织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全程参加培训的人员将颁发证书。

如有不明事宜,请与区总工会服务保障部联系。联系人:刘杨,联系电话:15314685052。

附件附件.docx


1、临安区职工心理健康服务技能(第一期)培训班名单(企业部分)

2、临安区职工心理健康服务技能(第一期)培训班培训安排

3、临安区职工心理健康服务技能(第一期)培训班师资介绍


杭州市临安区总工会

2021年7月20日



来源:总工会    作者:    编辑:程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