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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全区“妈咪暖心小屋”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各镇、街道,科技城工会女职委,产业(局)工会女职委,直属工会女职委: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母婴室建设与管理规范》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T 2294-2020)(以下简称《规范》)、省工会女职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妈咪暖心小屋”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和市工会女职委《关于加强全市“妈咪暖心小屋”规范化建设的通知》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妈咪暖心小屋”规范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各单位对已挂牌“妈咪暖心小屋”进行全面梳理核查,根据《规范》相关要求,对照省工会女职委《母婴室各等级具体设施配置》标准(附件1),从环境、卫生、安全等多个方面,不断完善设施,明确管理责任,落实各项制度,提高母婴设施的利用率。

二、工作步骤

各“妈咪暖心小屋”要统一配置悬挂铭牌,张贴省总工会女职委统一印制的宣传画并按以下工作步骤进行梳理:

1、自查自评。各单位根据《规范》相关要求,对照《母婴室各等级具体设施配置》标准,全面开展“妈咪暖心小屋”自查工作,6月20日前完成对小屋的三星、四星、五星三个等级自评,并上报《自评表》(附件2)。要认真核对更新已建小屋基本信息,做到动态管理。要重点摸清公共场所对外开放小屋的基本信息及配置管理情况,配合“数智群团”专班做好阵地信息核对及照片报送等工作。

2、审核评定。7月10日前,区工会女职委完成对全区已挂牌小屋的星级审核复评工作。对已不再使用的小屋进行清理注销,对硬件设施不齐全的按配置要求补充完备,对管理制度不健全的及时进行完善。

3、项目补助。省总工会女职委将从五星级小屋中选优70家小屋,给予一定的经费补助。选树对象重点为设置在公共场所、运作时间满一年、女职工思想引领阵地作用发挥较突出的小屋(2020年选树的“妈咪暖心小屋”示范点原则上不重复推荐)。市总工会将给予达到三星标准的新建小屋每家1000元的一次性经费补助,区总工会也将给予配套资金扶持。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积极推进。要充分认识小屋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把“妈咪暖心小屋”的提升建设作为服务女职工工作的重点内容,资源整合,最大限度地利用好小屋资源,为女职工提供更为丰富、更有针对性的服务。

2、提高标准,全面落实。要对标《规范》,按照创建标准、硬件设施、服务内容等工作标准,增强女职工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重新梳理评定后的已建“妈咪暖心小屋”,要求全部达到三星级及以上母婴室建设标准。自2021年第二季度起,新建“妈咪暖心小屋”原则上要求按四星级及以上母婴室标准建设。

3、加强督查,优化服务。要层层把关,切实做好已建小屋的审核评定工作。区工会女职委将对已建小屋开展督查,确保规范化建设工作落到实处。各单位要在传统创建的基础上,创新小屋创建方式,积极探索公共场所移动小屋的建设,整合资源,优化服务。

四、其他事项

区工会女职委在审核评定的五星级小屋中,以公共场所“妈咪暖心小屋”为主,择优向省总推荐优秀示范点(已评上省级示范“妈咪暖心小屋”的不再重复推荐)。被推荐的小屋须上报5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填写“妈咪暖心小屋”补助推荐申报表(见附件3),提供图片或视频(室内照片2张、铭牌悬挂照1张、活动照片或视频等)。《“妈咪暖心小屋”等级评定汇总表》及省总示范小屋相关推荐材料请于7月10日前报区工会女职委。联系人:刘杨,联系电话:63969711。

附件: 附件.doc

1.母婴室各等级具体设施配置

2.“妈咪暖心小屋”复验自评表

3.“妈咪暖心小屋”补助推荐申报表


杭州市临安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2021年6月10日


来源:总工会    作者:    编辑:程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