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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工会成立后的相关工作
发布时间:2021-07-27


基层工会委员会自收到上一级工会“批复”后,应及时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刻制工会公章,开设工会账户。

一、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基层工会携带上级工会“批复”,到区职工服务中心(职工之家二楼)办理工会法人资格证书。

二、刻制工会公章

基层工会凭上级工会批复、工会法人资格证书等材料,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点刻制基层工会委员会公章。

三、开设工会账户

基层工会凭上级工会批复、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和工会公章、工会法人印章,到相应的银行办理开设工会账户。账户开设后,工会应督促所在单位行政及财务部门及时将应缴纳的工会经费划拨到工会账户中。


来源:总工会    作者:    编辑:程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