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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总工会驻矛调中心窗口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发布时间:2021-03-11


3月8日,职工方来到区矛调中心职工维权窗口寻求法律援助,并提出对企业惩罚性的双倍工资诉求;3月9日,劳动争议双方签订调解协议;3月10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重新建立劳动关系。

小吴2020年4月份入职某企业当驾驶员,应聘的时候,说好8小时工作制,5500元每月。可是由于企业生产形势好,晚上送货成了经常性的事情,有时候加完班回到家都半夜里了。“长期这样加班,对我自己的身体不好,而且还不安全”小吴说。让职工加班,还不给加班费,社保也没交,连合同都没签,万一有个三长两短,没得保障,工作人员当时也觉得这样的企业真“不靠谱”,于是拔通了企业负责人的电话。“前几天,他来向我反映这个事情的时候,我也觉得确实是我们做得不对,亏待了小吴,我们已经向他道过歉了,愿意对这个事情负责,我马上让我们人事部经理过来协商处理这个事情。”听到企业负责人这么一说,工作人员觉得这里面肯定有什么原因。

经仔细询问,原来是上一任人事经理在招聘的时候没有说清楚工作岗位的具体要求,5月份的时候通知过小吴签订劳动合同,小吴到公司签合同时,恰好人事部经理另外有事情把签合同这事给忘了,后来确实一直没签劳动合同,也没为他缴纳社保费。上一任人事部经理因处理其他事情上也出现过诸多失误,农历年底前已离职。基本了解到双方的意图后,工作人员认为,这是公司管理不善、双方缺乏有效沟通引起的矛盾,前任人事部经理的事情确实做得不对,但那不是公司的意思,现公司已经意识到自己的不足,有诚意改正,且前任人事部经理已经离职。“那能不能由公司对小吴进行适当补偿,同时,根据工作岗位特点,再重新拟定一份劳动合同,重新建立劳动关系?”工作人员提出了协调这一矛盾争议的思路,得到了双方的认可。

3月9日下午,公司总经理与小吴一同来到矛调中心,高兴地要求工作人员为他们对出具调解书,并见证他们重归于好的时刻,并当场一次性将补偿款5万元付给了小吴。3月10日双方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

(周国军)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编辑:程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