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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工会“职工维权”入驻“矛调中心”
发布时间:2020-12-29


近日,临安区总工会“职工维权”窗口正式入驻临安区社会矛盾调解处理中心,实现与同时入驻矛调中心的区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劳动监察等相关窗口无缝对接,方便职工劳动争议调处。

为适应劳动争议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解决劳动争议,按照“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作方针,临安区总工会大力推动以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为主体的纵横结合的调解体系。纵向即在区本级、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建立了各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特别是2018年来,开展“百家示范企业工会”创建工作,突出基层工会作用发挥,完善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着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一线、化解在企业围墙内;横向即围绕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加强同区人社局、信访局、司法局、法院等部门联系,形成了“一个中心、四个接口”的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各部门互有交叉、局部联动、各展所长、并列运行。2006年临安出台了《关于委托市总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纠纷案件的规定》,在全省率先建立了劳动争议庭前调解制度,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市人民法院就会根据情况委托工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在工会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协议,经过法院审查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受到省、市工会和法院系统关注,劳动争议案件庭前调解工作获省总工会2006年度创新成果三等奖、杭州市总工会创新工作一等奖。2008年,临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在总工会设立派出庭,处理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案件审理各程序中,优先适用调解程序,用工方和职工方普遍都能接受。近年来,区总工会与辖区内3家法律服务所和劳动事务代理中心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其中1名法律工作者进驻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办公,专门办理劳动纠纷案件,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代理参与调解、仲裁与诉讼等法律援助事务。2018年以来,招募了浙江农林大学文法学院师生、专业律师、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各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为主体的法律服务志愿人员40余名,充实了劳动争议调解员专业服务队伍。

据了解,今年来,临安区加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建设力度,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区总工会党组书记章蓉说:“我们主动融入社会矛盾调解处理中心,在劳动仲裁、诉讼前为劳动争议增添一道工会调解程序,为大多数劳动争议化解赢得时间,为仲裁、诉讼等司法程序减少成本,最大限度地稳定劳动关系。”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周国军    编辑:程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