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区总工会 --> 通知公告
关于协助做好企业复工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0

各镇、街道总工会,青山湖科技城总工会,各产业(局)工会: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和区委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上级工会要求,全区各级工会要团结动员广大职工凝心聚力共克时艰,积极助力企业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协助建立企业复工方案。及时掌握本辖区、本系统经政府备案通过后的复工企业名单,督促指导复工企业工会积极协助企业制定疫情防控和复工方案,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体系,把防控责任细化落实到车间、班组、岗位和个人;协助企业加强防疫保障工作,配备好防护物资和疫情防控管控人员;协助企业做好日常管控、后勤保障和应急处置等工作,确保复工企业各项工作有序到位。

二、协助落实落细“十个一”要求。开展面上指导,组织企业工会干部和职工,积极落实好复工疫情防控“十个一”要求。协助有关部门检查、指导、监督防控措施落实情况,逐条对照“十个一”要求,将企业复工防控措施落实、落细、落到位。

三、协助做好职工健康管理。督促指导复工企业工会依法履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职责,协助企业加强对返岗职工的健康监测管理工作,在职工进入工作场所时进行全员体温测量和健康询问,加入全市统一建立的“企业员工健康码”数字平台,对返岗返工员工进行“一人一码”健康在线精准监测和服务;协助企业强化出入管理、就餐管理和环境卫生等工作;关注职工心理健康,用好工会心理援助资源,向一线防疫人员和群众提供心理支持服务;教育广大职工配合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四、引导职工与企业共克时艰。教育和引导广大职工与企业同呼吸、共命运,树立信心、团结一致。大力弘扬劳模工匠精神,充分发挥劳模工匠的示范引领作用,全力抓好复工后的生产工作,优质高效完成生产任务,全力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运行,切实发挥工人阶级主力军作用。

五、引导企业与职工需求对接。针对行业特点和工种需求等实际,通过微信、微博、智慧工会等网络媒体,及时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对接企业和职工需求,协助复工企业缓解用工需求等矛盾。

六、协助做好日常各项防控。督促指导复工企业工会协助企业落实岗位防疫责任,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保持工作场所空气流通;协助规范岗位工作秩序,合理安排轮岗排班;协助复工企业落实劳动保护措施,防止因赶工、抢工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支持企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网上办公、远程办公和居家办公,实行弹性工作制。

七、引导职工与企业协商协调。企业因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工会要组织开展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引导企业和职工协商协调,可以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稳定职工队伍,引导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引导职工正确理解、积极应对,助力企业克服困难、职工稳定就业。

八、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进一步发挥劳动关系预警调处机制作用,及时了解和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利益诉求,协助妥善处理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关系问题。引导企业承担社会责任,协助落实“因隔离、留观或政府采取紧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随意解除、终止劳动合同,也不得退回劳务派遣用工”的规定,及时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用工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九、减返工会经费。按照《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临政办〔2020〕1号)文件精神,相关企业工会经费临时性减征。按照杭州市总工会《关于协助做好企业复工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从2020年1月1日起到2021年12月31日,对全区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延迟返杭、且保留原工作岗位、按规定发放工资待遇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实行全额返还。继续实施企业拨缴上级工会经费缓减20%的政策。

十、设立专项资金。有条件的镇街和产业(局)工会从工会经费中安排一定规模的资金设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纳入2020年收支预算管理,专门用于疫情防控保障和慰问等工作,为企业疫情防控和复工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厅字〔2020〕3号)文件执行。

全区各级工会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指挥下,加强对企业工会的工作指导,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众志成城、万众一心,积极协助做好企业有序复工和疫情防控工作。

杭州市临安区总工会

2020年2月10日

来源:临安新闻网    作者:    编辑:程玉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