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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安区电线电缆行业签订新一轮行业工资专项集体合同
发布时间:2017-12-01

    “本次协商最大的亮点就是参照《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有关病假工资的标准,我们在这个行业建立了职工带薪丧假制度,弥补了法律的空白,保障了职工的权益。”区总工会法律工作部部长、区电线电缆行业工会主席张道琴说。11月30日下午,区电线电缆行业工会召开二届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临安区电线电缆行业职工工资专项集体合同(2018年度)》,区电线电缆行业工会与行业协会双方首席代表在集体合同上签字。

    今年9月份,区电线电缆行业工会向电线电缆行业协会提出要约,要求开展电线电缆行业第七轮行业职工工资集体协商,行业协会及时作出了回应。

    通过近3个月的协商,双方代表在协商中共同分析了行业发展形势和今年来企业的经营状况,把行业的月最低工资调整到1800元,同时明确,如果临安区确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高于这个标准,按照临安区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本次协商把协商重点放在企业实行带薪丧假这个问题上,企业实行带薪丧假制度,职工及职工配偶的直系亲属去世,企业给3天丧假;丧假工资最低按照本协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80%发放;路远的,给路途假。

    “行业职工代表大会是行业企业实行民主管理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机构,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保障职工民主权利有效落实,有利于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健康发展。”区总工会党组成员帅新永在会上表示,要充分认识建立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意义,依法规范职工代表大会操作规程,切实增强行业职工代表大会实际效果。

来源:总工会    作者:周国军    编辑:程玉兰